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第三批省一级小学进行第二轮复评的通知
(穗教督〔2005〕9号)
各有关区教育局,协和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等级学校复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我局拟于6月上旬对部分第三批省一级小学(经批准延期复评)进行第二轮复评,该次复评使用2004年7月版的《广东省全日制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希望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对照等级学校复评(评估)的新标准,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受评学校要对照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整改,通过复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粤教督字[1994]3号)及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