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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穗教基教〔2005〕1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2004~2005学年度即将结束,现将学年结束前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的主要工作

  (一)要按时、按质完成教学任务。要组织教师做好学生学期成绩考核、德育考核和素质评定等工作,按时送验和发放毕业证书,并切实做好学籍变动情况的整理、统计工作。各校要做好教育教学和其它方面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并及时报送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二)要重视学生假前思想教育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中进行品德、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特别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假期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社会活动安全等教育工作。要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毒品侵害,不上黄色及不良网页,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机动车,不到治安条件不好的公众场所活动。要教育学生学会在各种环境,尤其是在洪水、火灾等紧急环境中摆脱侵害,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要抓好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要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继续加大学习和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的力度,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切实关心贫困家庭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做好防止非正常辍学工作,力求将学生非正常辍学率降到最低。同时,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教职工进行新课程改革实验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领会我市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并认真总结、推广经验。

  (四)要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放假前,学校要进行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密大检查,落实治安责任人制度,适当安排教职工假期回校值班。同时,要做好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搞好环境清洁卫生,彻底消灭卫生死角。

  二、暑假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要适当组织学生开展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学校可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尊师重教、扶困助学、读好书、看好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环境、参观广州建设成果等活动。各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和体育馆等场所,以丰富学生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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