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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工作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工作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教办〔2005〕67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局管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办公厅《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工作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文〔2005〕22号)的要求,现就调整我市教育部门工作时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7月1日起,市教育局机关、局属单位(学校除外)的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时间暂不作调整,待调查研究后另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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