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市第四十二中学等26所学校为第21批广州市一级学校的通报
(穗教发〔2005〕41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第四十二中学等26所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加强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局委托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对广州市第四十二中学等26所学校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我局审定,认为上述26所学校均达到市一级学校标准,批准成为广州市一级学校(名单见附件),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广州市第四十二中学等26所学校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大教改科研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新型学校。
附件:第21批广州市一级学校名单
二○○五年七月四日
附件:
第21批广州市一级学校名单
东山区:水荫路小学、豪贤路小学
海珠区:广州市第四十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