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2]73号)
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区)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以及苏州市、常熟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苏环[2002]176号、常环计[2002]14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报告书》,结合苏州市环保局、常熟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以及本批复,可作为常熟市沿江经济开发区(下称开发区)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二、对开发区环境保护着重提出以下要求,请予研究落实。
(一)严格保护常熟市三水厂水源地水质
三水厂是常熟市重要的区域性水厂,也是开发区的供水厂,保障三水厂取水水质的安全极为重要。为此,开发区西片污水厂的规模必须限定在1万吨/日以下,现排污口仅作近期临时排放口,远期应与东区废水排放口合并。此外,常熟市政府还应加大常浒河的水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其水质;苏通大桥建成后,应逐步弱化常通汽渡码头的功能。
(二)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对常熟市城市副中心的不利影响
常熟市城市副中心的总体规划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功能以行政、居住为主。由于开发区与城市副中心紧邻,且位于其上风向,为保护城市副中心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严格控制入区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不应允许可能排放有毒有害或有异味恶臭废气的项目进入开发区(特别是西片)。开发区与城市副中心之间绿化隔离带应以乔木林为主,并有足够的宽度。
(三)加快开发区的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推荐的“方案3”(近期)和“方案4”(远期)建设污水处理厂和设置废水排放口。可据此加快排水管网的建设,要严格实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并应考虑“中水”回用,处理后的废水尽可能作为开发区的绿化用水和其它低要求的用水。
(四)建立集中供热体系,调整开发区内的燃料结构
西片依托常熟发电厂、东片依托芬欧汇川热电厂,建立两个集中供热站,并辅之组团供热(组团供热锅炉总吨位不低于50T/H)的方案基本可行。两个集中供热站的建设方案必须抓紧制订和实施,开发区应利用“西气东输”的条件,调整现在的燃料结构,组团供热锅炉应优先选用天然气作燃料,两个集中供热站如条件许可也应改用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