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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8〕3号)


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批的《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徐州市环保局、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预审意见,江苏徐州工业园区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鉴于报告书所列规划范围已超出省政府批复的江苏徐州工业园区范围,因此超出范围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徐州市环保局、徐州市贾汪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准入门槛

  园区引进项目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的要求,并按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引进项目,非园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建成投运前,园区须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及大排水量的项目入区。区内已有的3家化工企业仅保留现有生产规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改扩建,并适时予以搬迁;入区项目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采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须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所有入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3、合理规划园区布局,加强园区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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