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及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
(苏环计[97]18号)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来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南通市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目的明确,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准确,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符合南通开发区特点,据此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及规划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开发区应按规划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避免引进制革、化工等重污染项目,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保证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大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开发区应抓紧实施区内集中供热,提高气化率及区内植被覆盖率;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应体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控制措施,但对污水深水排江方案须做进一步论证,并保证排江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同时不得影响狼山水厂及洪港水厂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