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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进区企业要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必须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2、合理规划开发区西区布局

  按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西区用地布局规划,生活服务应充分依托城区,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区西区内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不得扩大。重视对区内居住区等敏感目标的保护,废气排放量大、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邻近敏感目标的所有新建、技改、扩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妥善安置区内拆迁居民,合理布局居民拆迁安置房,确保拆迁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必须在项目试生产前搬迁完毕。

  3、加快开发区西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以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为供热热源,区内不另建热电厂,加快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对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入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加热炉应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作燃料。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加热炉燃料废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区内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截污管网,完善排水系统,确保生产、生活废污水能全部接管处理。入区各企业废污水应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设排放口。开发区西区应加快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废水得到有效接入和集中处理。

  开发区西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应纳入连云港市危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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