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完善开发区规划
按报告书提出的布局调整方案进行开发建设,优化用地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加强开发区内部的功能划分,避免项目间的相互影响。区内外布局应统筹考虑,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居住区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
4、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快热电厂及供热管网、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流管网等配套工程建设进度,使开发区具备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为项目入区提供有利条件。开发区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 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 根据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宁环污水处理厂排入秦淮新河的水量不突破38094吨/日、南区污水处理厂排入云台山河的水量不突破9390吨/日,开发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中水”利用项目,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开发区内全部污水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进区企业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加快开发区内热电厂建设,及早实行集中供热,热电厂燃煤烟气应配套除尘脱硫设施,确保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企业生产工艺需用特定供(加)热设施时,须燃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鼓励工业固废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应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应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关闭。同时,搬迁、关停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三类工业企业。开发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类型燃煤锅炉,供热范围内的已有锅炉应全部停用并拆除。
6、加强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建设
落实报告书中关于沿河沿路绿化带、生产防护绿化隔离带、规划居民区和开发区周围生态隔离带等绿地系统建设要求,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不少于100米的绿化隔离带;应在牛首山河、秦淮新河、秦淮河两侧设置不少于50米宽的滨河绿化带,机场专用路两侧应设置不少于100米的绿化带。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努力打造成生态型工业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