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区内水体如房亭河等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尽快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徐州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建设到位并投运,现有企业的污水必须全部接管统一处理,取消其它排污口,加快居住区生活污水接管进度;大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万吨/天)及污水截留管网须于2008年底前建设到位并投运,服务范围内所有生产及生活废水须收集处理后排放,二期工程(4万吨/天)须于2012年底完成。开发区集中供热扩建工程一期须于2009年5月底前建成投运,二期须于2012年底前建成投运,供热管网须及时配套到位,区内已有所有燃煤锅炉须于2008年底全部淘汰。
6、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配套应急预案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开发区二期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制度,在开发区基础设施和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入区企业的各危险化学品库区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边须设置物料泄漏应急截流沟,防止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开发区及企业须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均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污水超标排放,确保地表水水质安全。各企业排口均须安装在线流量计、COD自动监测仪,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控系统联网。
7、加强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开发区特别是已开发区域的绿化工作,加快生态防护绿化隔离带、开发区周围生态隔离带等绿地系统建设,加强开发区内绿地建设,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须设置不小于100米宽的绿化防护隔离带,陇海铁路和大庙居住组团之间设置不小于100米宽的绿化带。
8、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加强开发区的环境监督管理,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按照报告书所列方案落实环境监测监控计划,特别须跟踪监测房亭河等地表水体的水质变化。污水处理厂及各企业排口均应安装在线流量计、COD自动监测仪,并与徐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控系统联网。
9、开发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徐州市总量指标内,其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SO2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金桥热电公司指标计划内平衡。其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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