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批意见
(苏环计[97]10号)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你委《关于报审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规划大纲和报告书的请示》及补充完善后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环评及环保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环境现状评价及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据此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划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国家及省对开发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可以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开发区应进一步完善确定总体发展规划及用地规划,进区项目应以技术密集型为主,严格抵制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进区。
开发区应加强对区内现有污染源监督管理,加紧改造区内现有的乡镇企业,坚决关停属“十五小”的企业。
三、开发区环境管理应充分体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和污染集中控制原则。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供气,产生的污水应集中处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