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
按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本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加强对区内规划的居住区、村庄及学校等敏感目标的保护。废气排放种类多、排放量大及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须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目标,敏感目标附近区域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均须充分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本开发区内沿江高等级公路两侧须分别设置4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沿南北向35KV高压线两侧须分别设置4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沿南北向闵泰大道两侧须分别设置50米宽的绿化防护带,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
4、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认真解决所在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快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实现全区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自建燃煤锅炉,确因工艺需要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并鼓励实施余热利用;区内燃气调压站及供气干管须与城市供气系统一并规划设计,确保尽早实现天然气供给。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供热锅炉烟气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3271-2001)燃气锅炉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
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对主要河道开展疏浚、护坡等河道整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并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规划建设区内截污管网、中水回用管网和排水系统,有效削减城镇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水体的总量,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开发区入区各企业废(污)水须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真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设排污口,现有排污口须一律停用。加快真州污水处理厂扩建进度,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废(污)水能全部接管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于绿化、地面冲洗和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新鲜水的用量。
区内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应纳入仪征市危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