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开发区紧邻城区,应优化开发区布局,废气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布置于远离城区的开发区下风向。按产业及用地布局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和整合,改变目前昆仑工业园内食品加工与污染企业相临等布局不合理现状。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现有规模和用地不得扩大,昆仑工业园内金属深加工产业应发展与其关联度大的轻污染或无污染产业。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民区、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位于芜太运河以北、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南侧规划的居住用地、与集中居民区及开发区中学毗邻地块应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不得建设有废气污染和噪声扰民的项目。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居民区与工业区之间须设置150m空间防护隔离带,污水处理厂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落实居民搬迁计划,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含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于项目试运行前搬迁完毕并妥善安置,并不得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4、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流管网、热电厂供热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开发区内全部污水达接管要求后分别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溧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快溧阳城区生活污水截流、集中处理步伐,城北污水厂尾水排放量控制在6万t/d以内。开发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中水”利用项目,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削减丹金溧漕河的水污染负荷,以满足丹金溧漕河2010年环境功能由Ⅳ类提升为Ⅲ类的要求。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尾水排至丹金溧漕河与芜申运河的交汇处。进区企业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内现有企业污水排口须封闭停用。
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入区企业由溧阳昆仑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不得自建燃煤供热锅炉。热电厂燃煤烟气应配套脱硫除尘设施,确保烟气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区内企业工艺用供热设施须使用电、天然气或低硫油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区内固废(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纳入常州市固废处置系统,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鼓励工业固废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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