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完善开发区规划
优化用地规划,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居住区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落实居民搬迁计划,搬迁工作应适当超前于项目的建设,不得滞后。特别是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拆迁居民安置区应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该范围内现有的居民在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前必须搬迁完毕。
3、加快开发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区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排水系统。要落实“中水”利用项目,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开发区内污水达接管要求后全部纳入高邮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进区企业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内现有企业污水排口须封闭停用。高邮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截流管网必须按计划尽快竣工投运。
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入区企业由高邮协鑫环保热电厂集中供热,不得新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实施后,区内企业自建燃煤锅炉必须无条件关停淘汰。区内企业工艺用供热设施须燃用低硫油、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废气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设计、严格管理。鼓励工业固废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开发区建设为契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搬迁、关停重污染企业,改变区内目前工业企业和居民区混杂的现象。高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按邮政发[2006]35号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三阳河等清水通道水质,应尽快实施“北澄子河及城河综合整治活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尾水再利用工程”,加强对城区和北澄子河沿线污染企业的管理,将目前排放北澄子河的污水(包括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入高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以削减北澄子河污染负荷。并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方案,增加尾水回用量,确保污水回用管网与截流管网等同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