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开发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应纳入常州市危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应加快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腾出环境容量以保证开发区建设。要加快进度落实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整改、搬迁、关停及小锅炉淘汰计划,落实现有企业废水限期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计划,加强对上游流域废水污染源管理和治理,金坛城区及开发区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应收集接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并结合水利建设进行河道疏浚,以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区域水环境未有明显改善,开发区不得引进排放废水项目。
5、加强集中区生态环境建设
本开发区建设将占用基本农田1632 ha,应落实基本农田的占补平衡方案。具体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污水处理厂应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6、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开发区(特别是其中的盐化工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区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建设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杜绝泄漏物料进入环境;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集中区环境安全。
7、做好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按报告书所提的拆迁安置计划实施搬迁,并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确保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
8、加强开发区环境监督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由金坛市环保局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统一对开发区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对开发区内外环境实施跟踪监控,尤其是对金坛城区、尧塘镇、白塔镇、区内规划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空气质量以及尧塘河、下塘河、丹金溧漕河水质的监控,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有机毒物的监控,以便及时调整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及相关的环保对策措施,实现开发区内外的可持续发展。园区管委会和进区企业也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健全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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