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优化南区一期产业结构
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北片区依托大丰港区应重点发展仓储及物流等产业,大型石化及其配套延伸产业的布局应尽可能向新港东路西侧腹地调整,留出足够的鸟类迁徙通道,具体项目的引进必须严格按有关权限、程序及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在环评中专题论证项目对丹顶鹤及其生境的影响。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南片区仅用于区内现有项目的提升改造以及大丰市所辖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符合入区条件的化工项目迁入,并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2号)等我省苏北地区的化工行业环境准入门槛以及盐城市(盐发〔2007〕17号)文件中关于化工产业布局的规定。农药、医药中间体等污染重、难以治理达标、环境风险大的化工企业必须于2009年底前迁出本区。
入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3、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南片区由已建成的凌云海热电厂供热,北片区由新建供热中心供热,并视实际需要加快北片区供热中心及整个南区一期的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对所有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入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锅炉,现有锅炉应按报告书提出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拆除。入区企业确因工艺需要建设导热油炉等设施的,燃料应选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量应低于0.3%)等清洁能源。热电厂锅炉烟气须采用高效的除尘、脱硫、脱氮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尽可能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厂一管、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截污管网,完善排水系统,确保生产生活废污水能全部接管处理。南片区废水由已建的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北片区应根据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方案,根据需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应根据入区企业废水特性采用最有针对性的处理工艺,企业的废水预处理设施应与集中污水厂工艺相配套,重污染企业还须建立独立的缓冲池,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应严格执行报告书确定的排放标准,废水量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限定的范围,并按规定安装流量计、COD在线监测仪等在线监控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水集中处理厂及管网一旦建设到位,区内现有排污口应立即取缔,不再设任何企业污水自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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