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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市新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市新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规划的审批意见
(苏环计[96]72号)


无锡市新区管委会:

  你委《关于申请〈无锡市新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规划报告〉评审的报告》(锡新管发(1996)148号)及补充完善后的《无锡市新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规划报告》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环评报告书及环保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环境现状清楚、评价全面准确,环境预测及影响评价结论可信,据此提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及各项规划措施基本可行,可以作为新区开发建设及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同意规划提出的新区水污染总量控制方案。新区所排的生活、工业废水经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后由滨河南侧排入运河,新区应优先发展用水少、污染轻的项目,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

  三、新区应逐步实施区内集中供热供气,努力提高绿化率,并加强对区内现有大气污染点源及面源的治理改造。

  四、新区应根据区内声环境功能目标,加强对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噪声污染的控制,并有计划地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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