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
(苏环计[96]50号)
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规划〉的申请》(中宜环科委字(1996)第67号)及《宜兴环保科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收悉。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修改补充后的环评报告书和环保规划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结论可信,据此提出的环保规划方案、对策措施可行,可作为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园区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集中水源地团氿和西氿的水质;应尽快论证尾水回用方案,尽可能实现尾水零排放,以保证集中水源地水质。在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工业园应要求区内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三、园区内现有企业应加强燃烧废气及工艺废气的治理。对不符合园区环保规划要求的企业,应限期关停。
四、工业园应按环保规划的要求,加强绿化建设,重视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也应注意保护园区南部南岳寺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