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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扬州市邗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扬州市邗江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扬环管〔2004〕15号)


扬州市邗江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扬州市邗江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下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以及邗江区环保局预审意见。

  二、该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结合本批复的要求,可以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结合园区“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的新型科技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坚持可持续发展指导思想科学规划建设园区,切实按照“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四、在园区规划、建设过程中,还需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划设计和建设园区的排水管网,加快做好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园区企业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加快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前,进园企业自建供热设施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得新建燃煤锅炉。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园区企业自建供热锅炉必须无条件拆除。

  (三)合理规划布局园区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使噪声源相对分散且远离敏感区。加强建筑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切实保护和改善园区的声环境质量。

  (四)本着“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强化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对于危害性大、难以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必须专门收集、贮存,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按照省“联单制度”办理转移手续,不能随意堆放或就地埴埋。

  (五)按照园区的功能定位,突出发展优势传统产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禁止重污染项目进区。积极鼓励、扶持区内企业实施清洁生产、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按照“一水多用”的原则,鼓励企业内部水循环使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废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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