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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3〕238号)


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泰州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是在现泰兴经济开发区基础上提升和扩展的,规划面积为16.9平方公里。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符合《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报告书》提出的园区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境保护规划要点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可作为园区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二、在园区开发建设中应注重以下要求,并认真研究落实。

  (一)、关于园区的环境保护指导思想

  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ISO14000标准体系对园区实施环境管理。将园区建设成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态工业园区。

  (二)、关于园区的总体布局

  园区内不设生活区,区内现有居住区和民宅要根据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和进度及时迁出,并做好安置工作,保证其生活质量不下降。区内行政区、商服区与化工生产区之间要设置绿化隔离带。园区边界处设500米左右的安全卫生防护隔离带,其中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50米。隔离带内不得批准建设居民住宅区、学校、卫生院等敏感建筑物。园区与泰兴市主城区要保持4公里以上的间隔。

  (三)关于园区环保基础没施建设

  园区实行集中供热,要及时扩建和完善热电厂及其供热管网,园区内企业所用蒸汽应由园区热电厂提供,原则上不得自建锅炉。区内已建的燃煤锅炉要限期拆除。因生产工艺必须建的导热油炉、高压蒸汽锅炉,其所用燃料必须为低硫燃料油或燃料气等清洁燃料。

  园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清净下水”应专设管网以供园区内低水质要求的用水。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尽快将泰兴市主城区生活污水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园区内重点绿化区段和服务区应建设中水道,将“净下水”和污水厂达标尾水用于园区内的低等级用水(如用于浇灌及地面和卫生间冲洗等),节约用水和减少废水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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