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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阜宁县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阜宁县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3]125号)


阜宁县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阜宁县化学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盐城市环保局预审意见(盐环管[2003]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在阜宁县郭墅镇西部设立“阜宁县化学工业园区”,园区最终规模为10平方公里,本次批复范围6平方公里。

  二、须根据本批复的要求并参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报告书》提出的区域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完善化工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总体规划,以指导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

  三、在化工园区规划和建设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在开发建设化工园区过程中,必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管理,把园区建设与阜宁县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园区周边地区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要按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进行环境管理,将化工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化工园可以技术含量高、无污染或轻污染的精细化工为产业导向,近期可优先接纳阜宁县城或其它敏感区域迁出的、经过技术改造的化工企业。要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产生“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污染难以治理的项目,以及国家的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严禁入园;进区的化工企业,其负责人必须有五年以上从事化工行业的经历或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的学历,企业须配备工艺、安全、电气、机械等方面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并有完整科学的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环保制度。

  2、合理规划化工园区内外的总体布局

  化工园区内不设生活区,生活区放在郭墅镇镇区;办公和商服区高在园区的东南角,并与生产区有足够的绿化隔离空间;化学危险品仓储和罐区设置在紧靠码头的位置上;码头位置调整至园区西北角、驿马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界外;园区水厂只供给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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