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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防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环监察〔2006〕7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我省现处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高峰时期,为确保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进行逐一排查,调查摸底,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有关调查情况于2月底前报省环境监察局(见附件)。
  二、要求辖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尽快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有毒有害物品的泄漏、爆炸等编制具体的处置方案,处置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各地环保部门备案,省控重点企业的方案同时报省厅备案。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及地方环保系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请各地于2月15日前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详细情况报省厅环境监察局。
  联系人:徐燚  联系电话:025-86557500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企业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产品产量

涉及有毒有害

原料使用量

储存方式

储存地点

废水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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