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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绿色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绿色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环法〔2006〕3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省厅决定在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开展企业环境行为绿色报告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并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拟申报江苏省绿色等级企业,均应开展绿色报告试点工作。
  二、省厅将组织编制企业绿色报告的相关培训。绿色报告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状况、企业经济发展、企业环境表现、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见附件)。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市局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推荐江苏省绿色等级企业,并督促拟申报企业参与绿色报告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的影响,提高社会认识程度。

  附件:企业绿色报告编制内容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企业绿色报告编制的内容

  1、编制要求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国际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科学性和实用性结合。
  应包括英文的纲要本,有特殊需要可以有英文版本。
  图文并茂,数据和事例确凿。
  编写符合国际规范。
  2、编制目的
  阐述企业绿色报告编制的理念、原则、目的、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等。
  3、企业基本状况
  包括企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目标、企业文化和企业形象等方面的内容,增加对企业整体上的了解,同时展示企业绿色文化和社会责任。可包括发展简史、同行地位、发展目标、业务范围、企业文化、环境影响、社会关系、市场形象等。
  4、企业经济发展
  介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展示具有环境友好特点的绿色财务报告。
  5、企业环境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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