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环保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环科〔2006〕7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现将《2006年全省环保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2006年全省环保科技工作要点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6年全省环保科技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的起步之年,全省各级环保科技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第三次科技大会精神,坚持科技自主创新,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推进循环经济、推广科技成果、推动制定环境标准、推行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为重点,狠抓落实,求实创新,为实施环保“十一五”规划提供支撑和服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
组织学习《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结合各自的实际,突出七项重点任务,围绕环境战略研究、环境应用科技、环境标准等环保科技中心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明确职责。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积极实施《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落实试点省建设要求,发挥“指导、监督、推进、服务”作用。
--深化试点。将我厅确定的第二轮128家单位纳入到省政府试点工作中。切实加强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启动生态市、县(市)建设的,区内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开展创建工作;尚未启动生态市、县(市)建设的,要积极鼓励区内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将ISO14000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生态工业园创建的基础工作,有机结合,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细胞工程进行推进。组织生态工业园建设的调研工作,召开现场会。
三、充分发挥环保科技作用
--拓宽环保科技投入渠道。在排污费或部门预算中安排环保科技经费。争取科技部门对环保科技的投入,努力把环保科技项目纳入到大科技中去安排、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