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江苏省环保厅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苏环监〔2006〕15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有机毒物”)调查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调查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江苏省环保厅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环保厅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秦亚东 省环保厅副厅长
成员:柏仇勇 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
张明华 省环保厅计财处处长
潘良宝 省环保厅科技处副处长
胡冠九 省环境监测中心总工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精神;
2、组织审定全省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调查专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3、研究、审定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经费安排,组织协调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对承担饮用水源地调查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
5、审定饮用水源地专项调查工作总报告及各阶段性报告;
6、协调有关调查工作的相关部门。
二、省环保厅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主任:胡冠九 省环境监测中心总工
成员:姜 勇 省环境监测中心监督部部长
张祥志 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
黎 刚 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部部长
郝英群 省环境监测中心监督部副部长
(二)主要职责
1、拟订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安排各项具体任务;
2、组织拟订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技术方案、技术审查与工作考核办法;
3、组织拟订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4、指导、监督、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有关工作;
5、拟订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技术文件,开展相关培训;
6、负责饮用水源地有机毒物专项调查各有关单位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