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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伯明翰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地点: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说明:参与前期合作调研的中英中学生共同参加环保活动营(参加第2项活动的30名初中学生),通过四天共同的生活和活动,达到交流学习的目的。活动营由英方专家指导,中方教师协助。

  (四)“东南西北”大型巡回展及现场互动活动

  时间:2005年11月25-12月2日

  地点:正佳广场或维多利广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说明:展览汇集世界各国专业摄影师拍摄的气候变化图片,现场设有制作、游戏等互动活动,免费对我市师生和广大市民开放。

  二、“零碳城市”广州-伯明翰环保教育系列活动是两市结为友好交流城市后教育界首次的大型活动,正值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期间,意义和影响十分重大。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省市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参加活动的师生严格把关,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三、参加师生要珍惜活动机会,做好准备工作,既要向国外专家学习先进的环保理念和教育经验,又要展现我市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的成功经验和已有成果,充分达到交流和学习的目的。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将学习到的知识和理念充分消化吸收,结合我市教育现状和学生实际情况,应用到课堂教学和环保实践活动中,成为我市环境教育的骨干队伍;参加活动的学生要遵守纪律,踊跃交流,积极实践,体现出我市青少年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道德风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成为“小小中英环保志愿者”。

  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省市有关学校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和对拟参加学校的修改意见于9月20日前传真至市教育局科研处。

  附件:1.各区、县级市参加环保教育培训的教师名额分配表

  2.拟参加中英中学生环保活动营和前期合作调研学校名单

  3.中英中学生环保活动营前期合作调研项目

  二〇〇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1
  各区、县级市参加环保教育培训教师名额
  分 配 表

序号

所属区

教师名额

备注

1

广东省实验中学

1

要求参加培训教师有较扎实的环境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较好的英文听说能力

2

广州市第二中学

1

3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1

4

广州市铁一中学

1

5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1

6

东山区

6

7

荔湾区

5

8

越秀区

5

9

海珠区

5

10

天河区

4

11

芳村区

2

12

白云区

4

13

黄埔区

2

14

开发区

2

15

番禺区

4

16

花都区

2

17

增城市

2

18

从化市

2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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