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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创建山西省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公共交通方面。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发展“大容量、低排放、舒适化”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行快速公交,优化公交线路,实现智能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形势,规划建设合理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机动车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
  4、其他方面。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建设,完善功能,提高居民区商业服务设施配套率。(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商务局)
  (三)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
  1、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廉租住房所占比例。严格新建住房建设项目套型比例的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不低于70%。积极开展“两限两竞”试点工作,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建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2、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严格核实购买对象,切实让政府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拓宽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率,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3、积极创建康居示范工程,带动住宅品质整体提升。开展国家、省康居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创建住宅建设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推广应用新产品、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智能、节能、环保的现代化住宅小区,提供“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节能型住宅,以点带面,提升住房建设品位,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4、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和服务,构建和谐城信居住环境。落实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监管,保障业主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意识,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消费意识,推进业主自我管理和约束的民主与自律机制。将物业管理和服务与社区建设融为一体,以和谐物业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城信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四)加强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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