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花都区花山中学等2所申报市一级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穗教督〔2005〕17号)
花都区、番禺区教育局:
报来花都区花山中学、番禺区石碁镇东怡小学市一级学校的申报材料收悉,经我局教育督导室审查,拟定于9月下旬对上述两所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希望你们认真对照等级学校评估标准,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受评学校要对照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凡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粤教督字[1994]3号)及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