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5〕3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监督,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我局成立广州市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华同旭(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孟源北(副局长)
成 员:
林洽生(办公室主任)
谢光沛(体卫艺处处长)
沈子鸣(基础教育处处长)
黄树生(高等教育处处长)
彭铁英(职业教育处处长)
秘 书:陈兆荣(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常务领导工作由副组长孟源北负责,具体监督管理由体卫艺处负责,常规工作由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协助。
各区、县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小组,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意识
(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学习宣传《
食品卫生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高广大师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
1、开展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健康教育。为保证健康教育落到实处,小学、初中健康教育做到“五有”即有课时、有课本、有教师、有教案、有考核,高中、大学要开设食品安全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2、组织编写食品安全卫生资料,印发给各级各类学校作学习教育使用。
三、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每年的岗位培训,提高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卫生责任感和业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