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幼儿园等4所申报市一级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穗教督〔2005〕21号)
各有关区教育局:
根据各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报情况,我局教育督导室审查,拟于11月上旬对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幼儿园等4所申报市一级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
希望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对照等级幼儿园评估标准,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各受评幼儿园要对照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做好接受评估的准备工作。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粤教督字[1994]3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具体评估事项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