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力抓好农村社区防火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切实推动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将农村、社区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工作,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村民、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治安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实行群防群治,指导村民、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村所属各类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派出所的指导力度,落实乡镇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对辖区内出租屋、小旅馆、小商店、小餐厅、小歌舞厅、小网吧、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监管,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各地要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行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建立“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要落实公安部“三条铁规”: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冬防期间,各单位要以“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为主题,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古建筑”的“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冬季防火工作氛围。按照《
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播发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全民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