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长治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长治市特种设备安生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扩大2008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保障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推动本质安全型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3号)和《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长政发[2009]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各极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安全运行得到全面发送,继续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良好的态势。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市、县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李广祥 市质监局局长
副组长:
邢怀忠 市质监局副局长
焦双林 城市副区长
冯国文 郊区常务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