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乡镇(街道)政府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的通知
(苏环法〔2006〕6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环发[2005]125号),做好2006年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化的企业数量要在2005年计划基础上增加5%。已完成2005年省厅下达计划的市要继续动员和鼓励企业参与,争取参评企业数量比去年有进一步增加;未完成2005年计划的市、特别是与计划进度相差较大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确保完成今年实施计划。
二、各省辖市要开展乡镇(街道)政府环境行为信息公开的试点工作。已上报工作方案和试点乡镇(街道)的市,要结合政府环保职责,确定公开内容,争取在今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进行一次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尚未上报工作方案和试点乡镇(街道)名单的市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于5月底前报送省厅,同时做好今年试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