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环监〔2006〕27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为了说清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现状,加强对饮用水源安全的监督管理,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此次调查由省环境监测中心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详见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时间从2006年6月起,至2009年5月结束。调查范围包括全省各省辖市、典型县(市、区)及乡镇、工业园区、癌症高发区饮用水源地。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环保局、监测(中心)站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这次监测调查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保护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筹措落实资金。省厅将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监测工作标样采购、采样及实验分析补助费用的支出,以确保统一标准,统一试剂,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数据处理方法,统一质控和统一综合评价方法。各市、县环保局负责所辖区域采样费、专项材料费、分析费、低值耗材费、水电费、人员劳务费、差旅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