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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换发《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换发《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2005年2月16日)
烟台中州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日前,你公司向我局上报的你司青岛营业部经营场所变更验收的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设立、变更、终止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4]41号文)的规定,经审查,你公司拟迁入的经营场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基本符合开展期货业务的条件,请你公司持本通知、《期货经纪公司许可证申领表》和原《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到中国证监会换发《营业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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