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同意马月梅拟任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初审意见
(青证监发[2007]21号)
中国证监会:
根据中国
证监会《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马月梅拟任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申请材料(弘期字[2006]第17号)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与其进行了考察谈话。我局认为,马月梅符合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对其拟任弘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