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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通知
(青证监发[2007]74号)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1号)及《关于督促证券公司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的函》(机构部部函[2007]105 号)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就你公司做好反洗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反洗钱组织机构,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一)你公司要及时成立以公司高管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反洗钱工作联系人,并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人的名单与通讯方式报送我局。

  (二)你公司要按照证监办发[2007]11 号文的要求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二、完善业务流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一)识别客户身份。你公司应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确保业务合同、客户账户中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二)保存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你公司应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

  (三)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你公司应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同时报送我局。

  (四)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你公司应积极开展反洗钱内部培训,认真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使公司员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操作方法,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同时,你公司应当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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