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督促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好2006年年报审计与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督促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做好2006年年报审计与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证监发[2007]32号)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做好证券公司 2006年年报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保证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在2007年全面执行证券公司新会计准则,巩固证券公司整改成果,促进综合治理目标的全面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督促做好证券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与披露有关工作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07]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按照《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6]22号)及有关要求,做好新旧会计准则接轨的相关工作。切实做好 2006年年度报告和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调节表编制以及新旧会计核算系统切换等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报告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请你公司继续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如实、充分地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按期保质完成年报编制、审计、报送和公开披露工作。你公司应在 2007 年 4 月 30 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向机构部、风险办、会计部和我局报送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专项审计报告、客户资产安全、内部控制等专项审核报告。在5月底前完成 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公开披露工作。公开披露内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开披露方式: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和公司网站公开披露。

  你公司应向股东单位及公司董事会成员报送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确保股东、董事的知情权,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在进行商务介绍、产品推介、客户咨询等活动时,向客户提供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要求你公司在经营场所的“投资者园地”栏目明示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的网址及获取途径,以加强社会监督。

  三、加强责任追究,全面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我局将对你公司年度报告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公开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存在迟报、错报、漏报、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信息披露中存在严重误导、虚假陈述和不按要求公开披露信息等情形的,我局将采取监管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记入其执业诚信记录和监管档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