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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
(青证监发[2007]78号)


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账户开户数持续增长,广大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热情高涨。为了更好地保护社会公众的基金投资热情,加强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维护资本市场长期持续稳定发展,防范基金销售机构潜在的纠纷和诉讼风险,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32号)和《关于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28号)要求,我局将对青岛辖区有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开展投资者教育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4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青岛辖区有基金代销资格银行的主要网点。重点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基金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巡查每家银行的网点不少于3家。

  三、检查要求

  (一)主要检查核实各销售网点是否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发放《基金投资者教育手册》;是否在基金开户和交易凭证上印有明显的风险提示内容,并由投资人确认后妥善进行存档;是否制作统一标准的宣传推介材料和《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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