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为推进证券业学习其他行业先进服务经验和良好服务理念,组织证券机构开展与银行机构交流活动。组织证券机构参观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理财专区,交流客户服务工作经验,并组织交流和座谈会。
6.以“期货小讲堂”为平台,加强对期货投资者的教育,防范股指期货推出产生的跨市场风险。
首先,加强对各期货经营机构关于《青岛辖区2007年度的期货投资者教育培训纲要》落实情况的督导。辖区内每家期货经营机构要在2007年度组织2次以上大型的面向既有期货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活动,引导其熟悉期货行业特点、普及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相关知识。活动形式可以多样,但务求实效,切实帮助期货投资者解答一些疑问,培养其健康的投资心理素质,引导其理性投资。
其次,以“期货小讲堂”为平台,普及推广期货市场知识,加强对期货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借股指期货推出之机,开展面向市场的“期货小讲堂”活动,组织力量在市区及各区市进行品种推介与风险教育,使青岛的公司能够利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原材料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三,结合青岛市经贸委“迎奥运、促发展、金融宣传月”专项活动,引导配合本地新闻媒体开辟“你说、我说,大家谈股指期货”专栏,采取论坛与征文多种形式搞好期货投资者教育,切实使广大投资者树立“先求知,后投资”的投资理念。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为辖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召开相关新闻媒体座谈会,引导和配合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征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教育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不断增强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识、警惕、防范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投资者“买者自负”的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能力,提高投资者的素质,使投资者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宣传证券期货优质服务月动态情况,通过总结推广宣传典型,强化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证券发展舆论氛围。
五、认真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检查活动,确保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8.要始终坚持投资者教育和强化市场监管齐抓并举,证监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现场检查的整体安排,在近期分阶段完成对辖区1/3重点证券期货经营网点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向证监会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包括现场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对投资者教育的工作建议等。青岛证券业协会要按照分工要求,对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将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作为考核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达不到要求的要单独补课,并不得参加任何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组织的各项评比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