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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20户重点耗能企业:

  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阳政发[2007]8号)将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为了监督检查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现将《阳泉市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接受市节能领导组的考核。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阳泉市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的提高,确保我市实现“十一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25%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山西省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阳泉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阳泉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要求,市节能领导组决定4月底至5月初对县区和重点耗能企业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王湜洲(副市长)

  副组长:
  张东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晋波(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魏承安(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考核办公室主任:魏承安(兼)

  考核领导组下设5个考核组:

  第一组:平定县考核组

  组 长:
  魏承安

  成 员:
  仇录新(市经委科长)

  李美生(阳煤集团技术中心总工)

  考核对象:平定县人民政府、远鑫实业有限公司、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第二组:盂县考核组

  组 长:
  王福荣(市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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