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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2008)


  (二)配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换发新证的培训工作。(10分)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18分)

  (一)建立并公示行政复议工作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分)

  (二)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减少复议后再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3分)

  (三)公正办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3分)

  (四)使用行政复议规范文书,提高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质量;(2分)

  (五)积极组织本地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5分)

  (六)总结本地区仲裁工作经验,推动仲裁工作上新台阶。(3分)

  七、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文档登记备案制度(12分)

  (一)各县(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本级政府报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分)

  (二)各县(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小结;(3分)

  (三)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登记备案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据可查;(3分)

  (四)积极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安排的有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3分)

  附件2:
2008年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完成今年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制定如下考核指标:

  一、做好《纲要》、《决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10分)

  (一)在本部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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