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依据。
现将2008年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将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1、2008年各县(区)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2、2008年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
2008年各县(区)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和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确保完成今年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制定如下考核指标:
一、做好《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10分)
(一)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纲要》)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简称
《决定》)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
《实施意见》)制定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工作列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分)
(二)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典型县(区),市政府将加强指导,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其经验;(2分)
(三)完善政府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