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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的通知
(便函【2007】5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学校: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在我省正式启动。根据省组委会安排,我省教育系统将选拔产生6名火炬手参加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省教育厅要求淄博选拔奥运会火炬手1人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火炬手标准
  北京2008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将以“传递生活、共创和谐”为主题,以“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为口号,向世界展示新时期中国人民的崭新精神风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学校要选拔在当地有影响、有重要贡献或突出事迹的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或优秀运动员参加此次活动。
  二、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火炬手选拔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2、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市属中学各推荐候选人一人。要详实填写火炬手登记表,不得缺项,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提供火炬手候选人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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