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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我省草场蝗虫等主要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我省草场蝗虫等主要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牧饲发〔2008〕1号)


东营、济宁、滨州市畜牧兽医局:
  我省黄河三角洲和微山湖流域有天然草原1000万亩左右,以芦苇、白茅等优势种群的天然草场占优势,是蝗虫繁衍的主要孳生地。多年来,草场资源乱垦乱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极易造成草场蝗虫发生。根据实地调查,去年黄河三角洲的蝗虫和芦毒蛾已造成大面积的草场植被枯死或停止生长,产草量锐减,损失严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00万元以上,蝗灾、芦毒蛾使草地形成逆向演替,造成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制约了草业与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08]7号)精神,严防我省草场蝗虫、芦毒蛾爆发成灾,切实做好今年我省草场蝗虫、芦毒蛾防治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的安全,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草场蝗虫、芦毒蛾等虫害的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第25条、第54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的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草原鼠害、病虫害和毒害草监测预警、调查以及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和推广综合防治的办法。省政府为进一步做好草场保护与管理工作,两次发文部署我省草场保护与管理工作(鲁政函[1994]年55号、鲁政发[2006]年139号文)。农业部为了保护我省黄河三角洲草场资源,于2005年确定山东省为全国重点草原防火区 (农草防办[2005]1号)。今年,省政府又进一步明确我局对全省草场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草场的蝗虫、芦毒蛾等虫害、病害和毒害草防治是草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黄河三角洲草场和微山湖草场是我国东亚飞蝗重要发生地之一,也是农业部重点监控的重点地区。蝗虫、芦毒蛾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畜牧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草原法》和同级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草场蝗虫、芦毒蛾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草场蝗虫、芦毒蛾防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本行政区域草场蝗虫、芦毒蛾等主要害虫的防治工作作为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草场蝗虫、芦毒蛾等虫害的防治工作,努力达到飞蝗不起飞、土蝗不扩散、芦毒蛾不蔓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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