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春季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鲁牧饲字〔2006〕4号)
各市畜牧局(办):
按照国家农业部和我办关于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执法工作的安排要求,为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经营,深入贯彻落实《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和《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以及农业部有关饲料监督管理和农资打假的规定,特组织开展2006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春季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近几年,我省饲料业发展很快,饲料产量产值增长迅猛,企业数量比较多。饲料业在大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饲料市场上假冒证号、无证无号生产经营以及标签不合格等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开展饲料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者对饲料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四无”产品,消除饲料安全隐患,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动物源性饲料的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我省饲料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我省饲料工业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06年3-5月份。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1.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查登记证,或假冒、伪造上述证件的,或上述证件过期的;
2.生产、经营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或假冒、伪造产品批准文号,或产品批准文号过期,或一号多用扩大适用范围的;
3.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的;
4.生产、经营的产品无质量标准、无质量合格证、无饲料标签或饲料标签、包装不规范的;
5.生产、经营、使用已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