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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麦秸氨化、微贮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麦秸氨化、微贮工作的通知
(鲁牧饲字〔2006〕13号)


各市畜牧局(办):
  为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科学转化利用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做好今年的麦秸氨化、微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搞好麦秸氨化、微贮工作的重要性。饲料是发展畜牧业的物质基础,搞好麦秸氨化、微贮是增加饲料产量、提升饲料质量、提高动物营养水平的有效措施。据科学分析,麦秸氨化后,牛羊采食量和消化率可提高20%,粗蛋白含量增加1-2倍。3公斤麦秸氨化后相当于1公斤玉米的营养价值,按每亩产麦秸600公斤计算,氨化后,相当于增产200公斤饲料粮;麦秸经过微贮处理后,粗蛋白质含量提高36%,有机酸提高10.2%,纤维素部分分解,木质素下降16.5%,大大提高了麦秸的营养价值和适口性。因此,要深刻认识抓好麦秸氨化、微贮,搞好过腹还田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明白纸、科技入户工程、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麦秸氨化、微贮的意义和好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水平,增强搞好麦秸氨化、微贮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制定优惠政策,加大物质资金投入。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养殖场、户搞好麦秸氨化、微贮。今年省里将对济南飞机场和高速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微贮)养畜实行扶持措施。各级可采取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和个人投入为主的办法,积极筹措物质和资金,促进麦秸氨化、微贮工作的开展。
  三、搞好服务,为麦秸氨化、微贮创造宽松的环境。各级畜牧部门要动员起来,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养殖场(户)掌握技术要领,按操作规程进行麦秸氨化、微贮。麦秸氨化、微贮期间,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确保麦秸氨化、微贮的质量和效果。另外,要采取多种措施,把养殖场、户组织起来,成立麦秸氨化、微贮收贮服务队,开展系列化的配套服务,促进麦秸氨化、微贮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畜牧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支持,为麦秸氨化、微贮和发展秸秆养畜创造良好环境。要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村户、场(小区),抓住有利时机,集中人力和物力,迅速掀起麦秸氨化、微贮的高潮,保证麦秸氨化、微贮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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