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06年上半年全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结果的通报

  (二)饲料中禁用药物监督检测结果
  共抽查产品154个,合格151个,合格率98%。
  1.共抽取鸡配合饲料(包括自配饲料)产品72个,检验的药物品种为喹乙醇、呋喃唑酮。经检验,3个产品不合格,其中2个鸡配合饲料检出喹乙醇,1个鸡配合饲料检出呋喃唑酮,禁用药物检出率为4.2%。
  2.共抽取猪配合饲料产品(包括自配饲料)82个,检验的药物品种为地西泮、呋喃唑酮、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经检验,猪配合饲料中地西泮、呋喃唑酮、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均未检出,禁用药物检出率为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质量水平整体下滑。饲料生产企业受资金、人才、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生产、经营举步维艰,特别是2005年以来受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影响,市场持续低迷,饲料销售量降低了30%以上,效益大幅度下滑已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要问题。这次抽检的102个产品中,粗蛋白质不合格的占20% ,上半年鱼粉等蛋白原料价格急速上涨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二)氯化胆碱和无机盐生产企业产品假劣问题突出。氯化胆碱生产企业利用氯化胆碱原标准(HG2941-1999)的检验缺陷进行造假,这些假劣产品大多进入了经营环节。在抽检的13批氯化胆碱中有8批不合格,有的含量只有0.1%和0.2%,实属假劣产品。一些无机盐生产企业为了迎合饲料企业的低价位需求,简化生产工序,卫生指标严重超标,主含量不足,有的甚至用工业级产品替代饲料级产品销售。市场上高镉硫酸锌和低镉产品,价格每吨相差近一千元,部分中小型企业为节约成本,不顾质量安全,使用高镉的硫酸锌原料生产饲料产品。
  (三)鸡饲料中使用喹乙醇和呋喃唑酮等禁用药物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部168号公告规定喹乙醇禁止用于禽类饲料。但是仍有个别饲料生产企业在鸡饲料中添加了喹乙醇。呋喃唑酮属于农业部193号公告中公布的禁用药物,但个别养殖户为追求疗效,依然添加使用。
  (四)饲料标签标识不规范,特别是动物性饲料产品的标签亟待改进。
  动物性饲料标签:约90%的进口鱼粉在包装袋上只有外文名称和产地,再无其他信息。国产鱼粉的标签也很不规范,约70%的标签只有产品名称和厂名,其他信息也很少。
  饲料添加剂标签:一是滥用文号现象多年来未得到有效解决。氯化胆碱等饲料添加剂的产品批准文号仍有“药添字”或“兽药字”的;二是部分企业标签标识中有效成分分析保证值与标准中的规定不一致,大部分的情况是标准订的低、而标签标识的高。
  含有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标签:一是适用期不规范。加有喹乙醇的饲料大都用于猪的全期。二是添加药物添加剂不明确。有的是添加几种药物添加剂而没有指明是一种还是几种;有的药物添加剂用的是商品名;有的无休药期;有的标注加入药物,但没有注明含量,或者只是标注一个范围。三是允许拌饲的处方兽药直接加入饲料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