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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四)坚持廉洁行政。高度重视在环境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环保审批等成为社会公关重点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认真开展行政监察,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断加强环保工作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的突破点,把群众关心的事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真正做到“阳光行政”;继续推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333”工程,突出制度建设,对权力集中、易发腐败的关键部位,都要有廉政制度和控制程序作制约。
  (五)提高队伍素质。按照《公务员法》关于“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省委提出的“三宽型”干部(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务员(干部)队伍;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一个支部是一个堡垒”、“每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帜”的基本要求,以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学习型机关(单位)、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把求知、成才、贡献的愿望融入到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上来。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措施
  (一)以处(科)室为单元创建文明和谐。开展“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主题创建活动,以各级环保机关的处(科)室和直属单位为基本单元。各级环保部门、处(科)室、单位的行政和党组织负责人应切实承担起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职责,明确创建内容,提出创建要求,把创建工作融入年度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群众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工作,吸引群众参与。各级文明办要把这项创建作为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二)以强化学习教育促进文明和谐。各级领导和党组织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的高度,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大家充分认识开展“建文明和谐机关(单位),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工作人员)”主题创建活动的意义,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增强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全年的工作任务特点,找准切入点,确定合适的有吸引力的活动主题,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和谐创建的热情,促进创建和谐文明机关(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努力形成单位争一流,个人争贡献的氛围。
  (三)以丰富文化夯实文明和谐。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充分运用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环保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高学历、高素质的特长,注重软环境建设。 每个机关、单位要舍得投入必要的时间、精力和经费,营造自己的文化氛围、文化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要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努力创造和睦友爱的人际关系、良好的思想道德规范,形成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文明和谐的精神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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