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确定利津等县为全国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县的通知
(鲁牧饲字〔2006〕22号)
东营、潍坊、滨州市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06]13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利津县、河口区、垦利县、沾化县、无棣县和临朐县为全国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本草原划定的重要意义。草原与森林、矿藏、海洋一样,都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草原特别是基本草原在维护生态安全、发展草地畜牧业、建设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搞好协调。确定为国家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县的市、县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基本草原划定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基本草原的划定工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解决基本草原划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三、加强对基本草原的监督管理。试点市、县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设立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禁止开垦基本草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基本草原的性质和用途。要认真落实《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58号令),在草原上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畜牧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基本草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职责。